城發(fā)天悅灣項目2024—2025年營銷部夏季和冬季服裝采購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城發(fā)天悅灣項目2024—2025年營銷部夏季和冬季服裝采購
2.比選人名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
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交貨期限:交貨期具體以比選人下單時間為準
5.交貨地址:三明市三元區(qū)(具體以比選人通知為準)
二、比選服務內容
本比選服務內容為城發(fā)天悅灣項目2024—2025年營銷部夏季和冬季服裝采購。具體詳見附件1:采購清單一覽表。
三、服務費用
1.本次比選報價以下浮率(設定為K)形式填報。下浮率K值按百分數表示,小數點后保留2位。
2.各產品結算單價=對應產品不含稅單價×(1-K),所需產品及產品單價見附件1:采購清單一覽表。
3.本次比選各項所需產品的采購數量為預估數量,具體采購數量按實際發(fā)生的數量結算,比選人不保證產品的最低采購數量。產品不含稅單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費用:產品成本、打樣費、所需各項費用、包裝費、運雜費(含運輸保險費)、資料費、裝車費、趕工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費、各種風險費用及利潤等,即比選人采購該服裝所發(fā)生的全部費用。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比選申請人須按《采購清單一覽表》產品品類備注欄提供樣衣(共9件),各產品樣衣應當滿足比選要求。
3.業(yè)績要求:比選申請人自本比選項目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的近1年內(2023年10月1日至今)具備至少1項房地產行業(yè)中相關服裝采購類似業(yè)績。
4.比選申請人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5.比選申請人及其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yè)限制期限內。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交的證明文件詳見附件 2 :比選申請文件格式。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yè)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guī)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4年10月9日15:30;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1411-1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qū)東乾路109號城發(fā)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王女士;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周清萍;聯系電話:0598-8212788;
5.監(jiān)督部門: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黨群工作部(紀檢監(jiān)察室);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smcfjt.com/)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①比選申請文件及樣衣(一式一份,無需密封)、②《報價函》(一式一份,須獨立密封,格式見附件 3 )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按時到場簽到。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提供樣衣的或《報價函》未獨立密封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與到場人員不一致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其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比選環(huán)節(jié)。
3.樣衣審核。根據提交的服裝樣衣進行以下審核:
3.1面料材質檢查:檢查布料是否符合清單要求的面料材質、工藝、顏色,確認有無明顯色差、雜色。
3.2 樣衣細節(jié)工藝:
?對稱部位檢查:衣領、袖口、袖長、口袋是否對稱;領口是否圓順、端正;腳邊是否平整。
?绱袖圈檢查:吃勢溶位是否均勻。
?拉鏈檢查:上下拉動是否順暢,型號是否符合要求,拉鏈尾有無膠刺。
?四合扣檢查:扣子顏色、大小是否符合要求,上下扣后是否牢固,有無松脫,扣子邊緣是否鋒利。
3.3 車縫線檢查:確認車線顏色、規(guī)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掉色。
比選申請人須提供與比選人要求一致的產品樣衣。未提供樣衣或所提供樣衣與上述要求不符的,視為不符合比選資格條件,將取消其比選資格。
4.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4.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yōu)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各子項目的比選單價不得高于對應子項目的單價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M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5.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6.發(fā)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fā)放《中選通知書》。
7.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guī)簽訂合同。
8.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比選人有權進行索賠。
2.服裝面料質地及顏色需經比選人認可,中選人應向比選人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產品質量以中選人向比選人提供的樣衣為標準。中選人須保證產品質量,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中選人須負責調換或修改,相關費用由中選人承擔。
3.中選人需提供現場量體服務,確保服裝尺寸合身,穿著舒適,包括胸圍、腰圍、臀圍、肩寬、袖長等部位的測量。
4.如在交貨過程中遇到問題,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的態(tài)度協商解決。逾期交貨方面,未經比選人允許逾期交貨的,中選人每逾期一天,比選人有權扣除中選人逾期產品貨款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中選人逾期10天未交貨的,比選人有權拒收并解除合同。
5.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若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合同期限按年度順延,順延次數不超過1次。
6.合同年度順延期間,若可能存在缺貨情況,雙方協商確認后,可選擇同價位且款式近似的服裝,以確保在預算內獲得既實用又符合企業(yè)形象的服裝。
7.本項目的比選代理費2000元由中選單位領取中選通知書前支付。
8.本項目未中選的比選申請人提供的樣衣將于比選結束后當場退還。中選人提供的樣衣不退還,作為后期驗貨比對標準。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房地產分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27日